鲁政办字〔2019〕97号
各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:
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现就调整全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为适应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需要,统筹考虑地方机构改革职责划转衔接等情况,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底,省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过渡期。过渡期内,对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进行调整,指挥部办公室由设在省应急厅暂调整为设在省水利厅,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。省水利厅、省应急厅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,实行集中办公。过渡期后,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仍按照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执行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要结合本地实际,参照省级做法,6月20日前对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调整完善,调整情况于6月25日前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。
附件: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
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9年6月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省委各部门,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省政协办公厅,省监委,省法院,省检察院。各民主党派省委,省工商联。
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7日印发
(来源: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