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会议初评、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。根据《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评审委员会通过的1项省科学技术最高奖、24项省自然科学奖、13项省技术发明奖、153项省科技进步奖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(www.sdstc.gov.cn)公示。公共安全类项目不予公示。
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,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并亲笔签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写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我办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必要时提出异议方须参加我办组织的专家论证、资料调查、现场调研等活动。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。
联系方式: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(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,地址: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,邮编:250101)。
附件: 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拟授奖人选和项目
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11月1日
(来源: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)